关于线上教学督查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0-05-15 作者: 来源:质管办 浏览量:7316
关于线上教学督查要求的通知
教学督导?2020【1】号
各分院(部):
经过前段时间线上教学的不断摸索与总结,为进一步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线上“教学质量的成果导向评价”工作提供依据。现将线上教学补充几点要求通知如下:
1、各任课教师严格按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网课课表》的课程名称、班级在平台上建课。
2、一位教师同一门课程多个班级上课须分别建立班级名称。
3、所有课程按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网课课表》安排,每次课后须有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资料(例如:每次课后发布作业一次,题量按教学内容确定)
4、每次课后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资料务必发布在教学平台课程门户“作业”栏目中,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教师及时批阅评分。
以上要求请各分院(部)及时传达到全体任课教师,从2020年4月20日执行。
? ? ? ? ? ? ? ? ? ? ? ? ? ? ? ? ? 质管办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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