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娄底潇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双月评价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的办法》(潇湘校字〔2021〕54号,简称文件)文件要求,为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工作履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考核思路,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分院考核、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管办)与教务(科研)处(以下简称教务处)复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规范管理,尽职履责的原则。依据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以课程教学为主线,按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各环节教学要求为标准,强化教师尽职履责,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二)坚持教师岗位工作全覆盖考核原则。在突出对教师课程教学月度考核为主的基础上,同时年终结合教师教研科研、竞赛获奖、参与专业建设等内容对教师岗位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三)坚持分院考核、质管办与教务处复核考核相结合原则。促进分院、质管办、教务处不断提高考核工作质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四)坚持绩效优先,按绩定酬的原则。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绩定档,以档定酬”的思路,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分院(部)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周? 莹
副组长:宋青鹏、赵激扬、段? 雯
成? 员: 张? 伟、曾昭政、成芙蓉、陈? 娟、余延平、胡? 勇、张佩怡、周博尧
主要职责: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提出并组织实施分院的考核方案和考核工作,提交分院考核结果。
四、双月评价标准
双月评价标准主要围绕教师基本教学工作规范及教师课堂教学(含课前、课中、课后)的工作过程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考核(见附件1)
五、评价对象及评价组织与方式
(一)评价对象
凡承担我院学生课程教学的分院教师均属此次评价考核的对象,但按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与企业教师三个类别分别考核。
(二)评价组织方式
1.评价组织
分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双月评价。双月评价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两次,全年四次。
2.评价方式
双月评价由分院评价(部分原始数据由教务科研处、质管办、学工处提供),教务科研处、质管办进行督查。
六、计分办法与等级确定
(一)教师双月评价的计分办法与等级确定
教师月度评价的计分办法与等级确定,依据教师双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结果,按专职教师、校内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和企业教师三类分别计算,按各类人数总量的10%、85%、5%取整数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一、二、三档,其中校外兼职教师与企业教师不参与定档,其得分结果作为学校是否续聘的依据。评价期间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双月考核为三档。
(二)结果公布
分院双月评价结果签字盖章后送质管办,经教务科研处、质管办督查后由质管办报校领导审批,并由质管办公布双月评价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双月评价的结果与教师考评期绩效津贴或课酬挂钩。专任教师评为一、二、三档,按考评期绩效工资上浮10%、保持不变、下浮10%;校内兼职教师评为一、二、三档按其职称的课酬标准上浮10%、保持不变、下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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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双月评价考核标准(3.0版)
2.学前与军体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双月评价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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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5日?????
附件1
娄底潇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双月评价考核标准(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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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观测点 | 考核标准 | 计分方式 | 计分依据 | 备注 | |
A 级 | C 级 | |||||
1.师德 师风 (12 分) | 1.1 教师行为规 范( 12 分) | 考评期内,发生有不当言论、举止及行为失范等违反教师行为规范事件,造成一定负面 影响,按影响范围分,在任课班内有负面影响扣2分/次,校内扣5分/次,本市内扣10分/次;本市级以上扣12分/次,并一票否决。 | ? 扣分制 | ? 查相关材料 | ? | |
? ? ? ? ? ? ? ? ? 2.教学 规范 (58分) | 2.1教学工作量 (10分) | 考评期内,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课时计10分,每增加10%加0.5分,加分上限2 分,因个人原因每少10%,扣1分,扣分下限3分。法定节假日耽搁的课时除外(以 教务处当次教学工作量统计为准),因公经教务处批准调课后的补课课时,计算到补课时间的考评期。 | ? 加扣分 | ? 查课程表 | ? | |
? 2.2课堂教学资 料 (10分) | (1)考评期内提交教案(含课件)、教学情况登记本、听课记录、学生作业本5本;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及作业布置等实践教学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且能按时间节点送分院核查和质管办抽查,记满分,否则未按时提交扣1分,每发生一个(次)教案内容严重不全或其他教学资料每缺少一个栏目记录扣0.5分。 | ? | ? ? 扣分制 | 分院核定,登记作为考评参考 | ? | |
2.3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7分) | 截止至考评当月最后教学工作日,教学执行进度与计划进度 | 扣分制 | 核查教学计划、教学笔记和教案等 | ? | ||
? ? 2.4作业 批改及辅导情况 (7分) | (1)周课时两节以上(不含两节)的课程:考评期内作业批改达到8次及以上者记7分,每缺1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周课时2节及以下的课程:考评期内作业批改达到 4 次及以上者记 7 分,每缺 4 次扣 2 分,直到扣完为止。 其中作业批改要求:①上述作业的批改要求每次实行“半 阅半改”的方式,交替对每个学生实行“阅或改”,其中“改”的要求是对每道题有批改的标记,批改和批阅不全每次扣 0.5 分。②对专周实训课程(含校内开展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要求对学生实训报告实行全批全改,批改不全者,每次扣 0.5 分。 | ? | ? ? ? 扣分制 | ? ? 查教师个人 记录及学生 作业本,多 门课程重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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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课堂管理及 教学异常 (15 分) | (1) A 等: 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 的 10%(中专班≤12%) ,教师无教学异常及言语和行为失范; (2) B 等;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 的 10%至≤20%(中专班 12%至≤22%) 或教师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或有不当言行; (3) C 等;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 的 20%(中专班为>22%) 或教师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或有较重失范言语行为; (4)记零分;教师出现严重及以上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行 为,一票否决。 | ? | ? ? ? 等级 赋分制 | ? ? 由视监控、督导、学生投诉、教学事故认 定等信息评 | ? ? A=15 B=12 C=8 |
2.6 调停课 (4 分) | ? 考评期内,无因私事请假(婚假、丧假、病假等除外)发生调停课,记为 A 级。 | 教务处批准的因私自? 事请假(婚假、丧假、 病假等除外) 调停课? 达 4 次(8 节)及以上, 记为 C 档,介于 A、C之间为 B 级。 | ? 等级 赋分制 | ? 查调课 申请单 | ? A=4 B=3 C=2 | |
2.7 教研活动 ( 5 分) | 考评期内,参加教研室举行的公开课、集体备课、教学研究、 互相听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标准制定、学生座谈会等 教研活动表现好记 5 分,缺席一次扣 2 分,请事假一次扣 1 分, 如公假应在记录本上注明。 | ? | ? 扣分制 | 由教研室 主任评定 | ? | |
3.教学效? 果(30 分) | 3.1 学生评教 (9 分) |
| 扣分制 | 查网上评价 | ? | |
3.2 督导评教 (7 分) | 校院督导听课评教平均分 | 扣分制 | 查督导评价 | ? | ||
3.3 到课率 (5 分) | 到课率=实际上课学生数/(当日应到学生数-经批准后的请假学生数) *100%,到课率 | ? 扣分制 | 学工处统计 结果及视频 监控核查 | ? | ||
3.4 二级院(部)评价(9 分)(注) | 分院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实际工作情况评分,基础分5分,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 赋分制 | 根据分院 评价结果统计 | ? | ||
附件 2
学前与军体学院双月考评细则
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计分方式 | 计分依据 |
加分项 | 1 | 教研活动中任课老师详细记录并积极贯彻会议精神、主动参与讨论研究、主动承担责任,加0.3分/次; 撰写典型案例,一旦被学校推广采纳,每篇加0.3分/次; 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按名次高低不同加0.2-0.4分; | 加分制 | 查获奖证书、教研活动记录本 |
出勤 | 1 | 1.服从分院教学工作安排,主动参加学校、分院召开的各种会议,不服从工作安排扣0.5分/次,无故缺席会议扣0.1分/次; 2.分院查到上课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扣0.2分/次;5-10分钟扣0.5分; | 扣分制 | 查会议记录、签到;查分院查课记录; |
常规教学 | 2 | 1.未经分院批准私自请人代课、调课、停课2学时以下(含2学时)扣1分;2.调课后未严格按照调课时间进行补课,分院核查未按时补课,扣2分双月评价直接评为三档; 3.被学生投诉至分院的,根据事由轻重扣0.1-0.3分; 4.不按实验实训操作流程及实验教学不能顺利进行的,实训时不按时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次; 5.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分院因此被扣分的直接评为三档; 6.疫情防控期间未按防控办规定履行好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 | 扣分制 | 查课程表、调课记录、实训记录本 |
教研活动 | 1 | 1.在教研活动中不主动参与、不主动承担责任、不履行的教师扣0.5分/次; 2.对安排、布置的工作,拒绝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次; | 扣分制 | 查相关材料、教研活动记录本 |
注:分院评价9分,基础分5分,考评期在基础分上进行加扣分。特殊情况经分院院务会研究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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