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教务科研处
- 时间: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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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清理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任务,及时办理结项。
1.清理范围: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2.清理要求: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已经完成预期成果,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请负责人于2019年6月15日之前申请结题;对于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至2019年12月上旬申请结题;对于其他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
3.撤项后果:对于撤项的项目,一是追回项目经费;二是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允许申报省教育厅项目;三是撤项项目不得再用于职称评审、科研奖励等材料。
4.其他说明: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每年集中开展两次结题验收工作,办理时间分别为6月1日至6月15日、12月1日至12月15日,请需结题项目负责人细读结项要求(社科处网站右边——下载专区——省教育厅项目中有详细说明),提前做好结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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