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分院(部):
因学校宣传工作需要,根据《潇湘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我部结合实际对校园主干道 22 个宣传橱窗进行了微调,请各单位根据建党一百周年、学校“创优升本”和“双一流”建设战略目标有关要求,充分结合自身发展特色,精心组织宣传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为便于此项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宣传橱窗更新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部门简介、职能职责、重大工作举措、特色活动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成果、队伍建设、学生管理、专业教学特色与发展前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宣传内容要求图文并茂、内容新颖、主题突出,切忌内容一成不变、空洞无物,特别是各分院要突出重大教育教学成果、专业教学特色与发展前景、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重要成果。
二、请单位积极组稿,仔细审核,并指定专人进入 QQ 群(群号:744949846;群名:潇湘职院宣传品制作),进群后将文字、照片等素材和设计要求打包发送至指定广告公司设计人员并直接与之对接,于 3 月 1 2 日前将定稿样板纸质版报(需单位负责人签字)送至党委工作部李家语处备案。
三、经党委工作部备案完成的,各部门自行联系学校指定广告公司制作安装。
四、3#教学楼西侧、4#学生宿舍南侧抽水房处、后勤基建处西侧的宣传栏为公告栏,除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各部门、各学生组织的公示、公告、通知、海报等张贴物仅允许张贴在公告栏内。校外单位确需入校张贴宣传物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并按流程办理有关手续且只能张贴在指定地点。
五、党委工作部、行政人资办、学工处、应用教育学院、武保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如创文管卫、安全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项宣传任务,必须利用本部门所属的宣传橱窗做好宣传,原则上不能另外增加橱窗。
六、所有宣传橱窗需于 3 月 1 6 日前完成更新安装。
附件:1.宣传橱窗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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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部? ? ? ? ? ? ??
2020 年 3 月 4 日? ? ? ??